开统字[2015]08 号
关于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江统发字〔2015〕4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至6月15日止。
四、报名办法
按属地原则,各镇(办事处)考生到属地镇(办事处)统计办报名, 报考人员:
1、须填写《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可在我局网上://kptj.haitanglive.com/政务信息栏下载);
2、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要求全部A4版,其中身份证要求底面复印);
3、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要求用圆珠笔在相片底部写上姓名和单位简称)。
各镇(办事处)统计办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5年12月底止。
五、报考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收费,代收上交省考务费、考试场租费、监考费共100元。
六、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容不变,延续使用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为了帮助考生更有效地做好考前复习工作,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编写了《学习指导与习题》,作为考试用书的配套复习资料。这套《学习指导与习题》是根据考试大纲对各知识层次的不同要求,针对考生在复习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指导,以便帮助考生更好的理解教材中有关内容,按大纲要求编写了与考试题型一致的练习题。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自愿在报名点订购考试用书。由省统考办统一向国家统考办订购。初级每套74元,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24元,包括《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七、考场设置
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规定只在江门市设置考场。
八、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可在“海棠直播
统计信息网”查阅,网址://kptj.haitanglive.com/,;
2、各镇(办事处)统计办负责发动、通知和组织本辖区内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工作(包括没有报表任务的属地机关、单位),并于6月15日前将报名相关资料统一交到市统计局法规股。
3、附件1:《统计从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培训人员记录表》为统计机构多用途通用工作表,相关人员资料各统计办需录入并按通知时间报电子版于统计局法规股。
联系人: 甄颖琳 联系电话:2235997
附件1:统计从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名册表.xls
附件2: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DOC
海棠直播
统计局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